公司突然辞退绝大部分人,说是因快破产,签订协议半年内赔偿员工是否合法年初四公司突然通知延后10天上班,结果上班第一天便辞退绝大多数的员工,理由是老板的另一贸易公司欠银行巨额款项导致其名下所有公司大裁员。问题是,本身我所在的A公司本来就处于亏损,而且据说老板的固定资产都登记在那家贸易公司(B公司)名下下,而且现在所有公司账户已被银行冻结,两家公司是独立运作的。现在要求我们签辞退协议,承诺半年内支付赔偿,请问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的话,我所在的A公司没有资产的话我是否能拿到赔偿?协议上只写了因公司经营发生改变,而且公司大规模裁员并没有上报劳动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