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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疑惑
从别人的手里将以厂房买了下来,原先该厂房的主人与人签订了份合同,其中部分内容是这样的: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5年,即自2009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7日止。前105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10年2月1日。第一年至第三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第4年至第5年租金由双方友好协商后,按市场价调整定价,此价格不含税收。 请问那我重新定租金的时间是2012年10月7日呢还是2013年2月1日?麻烦解答下,谢谢!
地区:广东-茂名 分类:经济法律-房产纠纷 提问时间:2012-09-24 18:04:45
提问者:ASK1348480682o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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