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和公司合同章有啥区别?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6:33) 点击:553 |
法律咨询: 我们和一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我们要求该公司章,对方说盖购办公室合同章也是一样的,都有法律效力。还有,对方说,如果我们有疑虑,还可以盖上法人章。保险没问题,是这样的吗? 法律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公司章是公司对外用的,是公司对外的一个身份证明,对外代表公司。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章是针对公司经济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所使用,他对外代表的也是公司,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合同章只能承认经济或者技术上的相关事情;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法人章是俗称私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章,严格来说,法人即公司,跟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但现在的人都随口叫了。法人章仅代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并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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