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代理:很无奈很无力的感觉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11-29 16:22) 点击:798 |
虽然要养家糊口也面临生存压力,自己的力量也很微薄,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需要帮助的人帮助,也算积善行德。 正好参加报社活动时,认识一位残疾大姐,说到自家的情况也是蛮不幸的!老母70多岁了,兄弟姐妹3人,大哥在脑科医院住院10多年,自己腿脚残疾,弟弟也因患精神疾病被弟媳诉至法院离婚。 这起离婚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判决离婚,在处理双方财产时,由于双方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70平方)是和母亲共有,弟弟和弟媳有1/2产权,另一套(90平方)是弟弟和弟媳共同共有。 法官在判决时也很为难,由于还有孩子要抚养,就将90平方米的房子判决为女方55平方米(其中10平方米折抵成抚养费),男方35平方米,此套房归女方暂住使用。70平方米的房子判决为双方各为17.5平方米,归男方暂住使用。 也就是大房归女方暂住使用,小房归男方暂住使用,至于其中的17.5平方米的房产差额法官没有处理。也没有办法处理,因为女方说她拿不出来钱补差额。 问题出在:这男的因为是躁抑性双相障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到了必须得住院的地步,继续留在家里都家人对社会都有一定的潜在危害性!但住院必须得有钱,家里已经有一个在医院住了10多年,申请救助申请低保,也不够! 于是家人就希望他前妻能把房子面积差额用钱补齐,但她又说没钱! 就去法院申请再审,在再审钱,有一个答疑程序,二审法官也把判决本案的思路和双方的在庭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将了一遍,说来说去,如果对方没钱,要法官怎么判? 又去检察院提起抗诉,大家对她一家的情况也比较同情,在可能的情况下也是尽快地走程序,但问题又回到原点,钱的问题始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法律不能处理生活中所有的问题,看着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为50多岁的儿子在不同的政府部门奔波,心酸! 虽然也知道自己已经尽力了,那种无力无奈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心头! 不想再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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