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砸共有财产可以全赔吗?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19) 点击:787 |
与丈夫结婚8年,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这个月两人发生矛盾,一气之下,他用家中剪刀和刀片将家中电器、家具、衣物等予以不同程度的毁坏。我报案后,公安局传唤他进行询问调查,他对毁坏家中财物的事实全部予以承认。经鉴定,被毁坏的物品总价值17540。事情发生后,我去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他赔偿毁坏财物之损失17540元,请问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谢友林回复: 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要确定赔偿范围及被损坏财物的性质。如果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他损毁财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你们是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与离婚之诉合并审理,因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解决损害赔偿之诉的重要前提。 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损坏,从而导致另一方在随即提起的离婚诉讼中,要求实施损害行为的一方赔偿损坏的财产,这个问题其实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特殊形态。 在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确定属于你的财产,进而确定他应赔偿的范围。被告因家庭矛盾故意毁损家庭财物,将夫妻共同财产积极、显著减少的,本质上是侵害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权,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毁损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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