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离,真的能拖死他[她]吗?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18) 点击:452 |
在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咨询者打来的电话:谢律师,我不想离婚,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拖住他,让法院不判离婚。确实对每一个不想离婚的人来说,心情都是复杂而酸涩的,有的可能是对对方还有感情,不愿意轻易放弃婚姻,希望通过拖的办法来缓解双方的矛盾;有的可能是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希望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庭而不愿离婚;有的是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收入较少,在经济上依附于配偶,离婚后失去了生活依靠,或生活水平下降而害怕离婚;也有的是属于个性偏执为对方抛弃自己而耿耿于怀,不愿让对方轻易得逞的;还有的是两个人工作单位在一起,害怕他人笑话,为保全自己的面子而不愿离婚的,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不愿离婚,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起诉到法院,用拖的办法就真的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吗? 其实这是很多人对离婚制度的不了解,我们国家的离婚制度不是过错离婚制度,也就是说婚姻中的一方即便没有过错,法院照样可以判决离婚,只要另一方能举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对方有过错,那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只要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也不会因为对方有过错而不判决离婚,只是法院在判决时,在某些方面能照顾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经济补偿。由此看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不是以某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很多当事人都单纯地以为:在婚姻中我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反正我就是不同意离婚,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如果他学习一下婚姻法,了解一点基本知识,就明白自己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另一方面,即便有一方想拖着不离婚,也不是他想拖多长时间就可以拖多长时间的。在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是不会判离的。原告第二次起诉,这期间只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没有事实证明两人的关系有好转,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就算二次不成,三次起诉,也只需要再等半年的时间,可以算算前后也就是两三年的时间,耗时耗力且不说,个中的酸甜苦辣也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在打官司过程中,曾经亲密无间的两个人变得形同陌路冷漠无情,足以摧毁一个人的精神,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可能还没有拖死别人,倒把自己给拖垮了。 虽然离婚不是每一对新人结婚时的初衷,但随着岁月的流逝,生活的磨砺,当婚姻濒临破裂不再有往日的甜美温馨,和谐美满时,它需要双方理智冷静地对待,智慧地经营,当你做了种种努力挽救而对方仍不接受时,那还不如放弃这段婚姻,千万别抱着拖死他的想法和做法,往往最后伤的最深的反而是自己。况且,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那不也堵住了自己通往幸福的大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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