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该何去何从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17)    点击:422

  早些年,一部《不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让中国人见识了家庭暴力的狰狞面目,也让更多的受害者觉醒,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这里可以看出,家庭暴力不在是传统意义上所指的身体上的暴力,还有精神方面给配偶造成的伤害,譬如对对方不予理睬,不关心体贴对方,有病时也不照顾,甚至在性方面实施暴力侵犯,在经济方面控制封锁等等,也就是俗称的冷暴力,但不管何种暴力都给婚姻另一方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面对婚内暴力,当事人该怎么做呢?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婚姻家庭纠纷的律师,我善意地提醒朋友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我们的女性朋友。

  在实际中,我们见到更多的可能是身体上的家庭暴力,面对这种情况,有的朋友选择了沉默,有的朋友勇敢地对暴力说NO。因为每个人的婚姻环境不一样,所以有时保持缄默不语并不完全意味着软弱,但一定要有一个限度,必要时可以寻求单位,居委会,双方家长的支持,并保留有证据,千万别在他甜言蜜语的夹击下而忘了自己的伤痛。曾经我代理过一个案例,当事人在家庭纠纷中,被老公打断了两根肋骨,后来通过他人调解最后不了了之,几年后,对方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庭上旧事重提,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官的支持,自然应得的赔偿也就没有了。由此可见,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那些在婚姻中遭到侵害,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尊严的朋友,证据是你打赢家暴官司的必胜法宝。法院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需要的证据主要从三方面收集:一是医院医生的诊断证明,既伤害达到的程度;二是证人证言,譬如你的邻居,你所在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如果打了110报警,那么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问询笔录都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呈现;三是加害人做出的书面保证,悔过书等,如果是口头的,一定要有录音记录。有些打人者当时为了不离婚,或迫于其他的压力会表示悔过,如果留有材料,就恰恰给受害者提供了很好的证据。可别小看了这些证据,真正对簿公堂时,它可发挥了大作用,在财产分割,精神损害赔偿,子女抚养等方面你都可以得到补偿。

  对于精神方面给予家庭成员的伤害,老实说,是很难寻找到证据的,但法院又是一个讲事实重证据的地方,所以碰到这种情况,不是身在其中是很难体会到当事人的艰辛,倘若婚姻在你做了种种努力之后对方依然我行我素,拿你当空气,其实选择离婚也不失为明智之举,毕竟人生之路还很漫长,和一个对你冷血的人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呢,如果条件允许,请一个有经验的律师来打官司,能减少你不少的麻烦,要知道在婚姻生活中对你都十分冷淡的人,别指望他在离婚时能大发慈悲。

  常话说的好家庭是幸福的港湾,当带着一身的尘土回到家中,等待每个人的应该是一顿可口的饭菜,一杯浓醇的香茶,一句贴心温软的话语,绝不是冰冷无情的面孔,讥嘲热讽的言语,拳打脚踢的粗暴行为,面对这样的暴力,我的态度是坚决说不,因为你的善良,你的隐忍只会助长他的气焰,绝不会得到他的同情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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