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一字之差大不同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13)    点击:539

  一般人常常认为借条就是欠条,欠条就是借条,似乎没什么区别,是不是这样呢?

  法律解答:

  借条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一般来说,比较规范有证明力的借款合同包括对借款数额、用途、使用方式、还款日期及担保等问题都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是打印的借条,最好双方都签名,可能情况下有第三方做证明更好。

  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承担偿还借款,支付利息及延迟支付履行金等民事责任,如果借款人存在恶意不履行义务的责任,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万一,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贷款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的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借条的诉讼时效从约定还款日期截止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随时主张。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文书时起算。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谢友林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谢友林律师,谢友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谢友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6060362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友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谢友林律师主页,您是第43263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