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方有精神病,怎么离婚?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1-11-29 15:01)    点击:605

  婚前我知道女方有精神病史但我还是愿意结婚。现结婚5年多了。最近她又开始犯病吃药了,我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但是女方家长和女方都不愿意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吗?

  谢律师解答:

  女方现在再次犯病是否住院,精神状况如何,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如果女方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还要中止审理,先要申请确定监护人(即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只有确定了监护人才能再进行离婚诉讼。

  如果女方或女方的监护人坚决不同意,法院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即使以后判决离婚,经济帮助原则也要考虑。

  总之,这个婚会离的比较麻烦。

  对有精神病史的女人情有独钟,但你别忘了,婚姻的交换性质是社会人生所需,你终究无法逃离这潜规则,此时嫌弃对方,不是更进一步刺激对方吗?只能说你给自己的人生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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